值得一看。。。
然後再想一想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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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生,是原罪嗎?(上)
一次放生的經驗
兩週前,受實驗室學弟的委託,帶了一條在先前在山區公路被車壓傷的蛇,回到事發現場進行野放。在出發之前,學弟告訴我,蛇已經養了兩個多月,傷口都復原了,但也差不多要經歷第二次蛻皮。「那即將蛻皮的蛇適合進行野放嗎?」兩人考慮了一下,還是覺得應該讓他回家了。
學弟用洗衣網袋將蛇放入,準備交給我。看他一臉輕鬆自在,我還是戒慎恐懼地問:「你的蛇不會咬人齁?」(畢竟這種蛇在我印象中是會模仿眼鏡蛇的攻擊動作;再來,因為不是我養的啊~)學弟一臉不捨,說:「牠很溫馴的。」在離開之前,又再提醒我,「記得把牠放回124K喔!要有山澗的地方。」
嗯,聽到他這麼說,我突然覺得,「那是災區耶~!學長的命也是很重要的啊!」不過,這麼溫柔的呵護備至,讓我覺得無論如何也要完成這個送蛇歸鄉的任務。
穿越崎嶇不平、落石相伴的崩壞道路,開了大概三個多小時的車,到了千叮嚀萬囑咐的124K,停下車後,發現原本因為前一夜氣溫驟降而活動力降低的蛇朋友,又恢復了活力,開始不斷穿梭,試圖穿越網袋的縫隙。眼見迫不及待想出關的蛇蛇,我開始尋找學弟提示的山溝地形,然後,打開網袋,由牠自行慢慢爬出。
蛇爬出後,在石頭後方停滯,可能仍在感受環境的變化。我趕緊拿起相機,對焦牠探索新天地般的瞳孔,超 cute 的。然後,徐徐的 S 型鑽入草叢間,同行夥伴助念了一下:「趕快回家喔!不要再跑下來被車撞到了。」我充分感受到,讓一條受困生命回到自然的美好。也突然能夠同理,參與放生法會群眾的心情。
會有莫名感動的。如果他們發心的認為,那是一條讓受難動物回家的路。
但問題是,被放生的動物到底是回家?還是回(出)家(山)?
放生適用佛法?野保法?還是動保法?
好巧不巧,正當我在思考放生的情意,上週六(1月25日),耳聞海濤法師將在旗津舉辦放生法會,便生平第一次素人登場,到放生會場觀摩。之前僅從媒體畫面、文字報導中感受放生的情況。還記得幾年前,放生這件事情曾 出現在母親朋友的邀約中。當時的放生活動蔚為風潮,正在念生態研究所(兼念動物保護社)的我,對這種事情當然眉頭一皺,但礙於情面也不好多說什麼。
沒想到幾年後,宗教放生從高風亮節的行為,成為媒體上道德、生態及適法性備受爭議的焦點。昨天的活動前,便有網友在臉書上發起「反放生」集會。到達會場後, 更有網友自製的標語、貼紙發送給行人,中山大學生科系顏聖紘副教授則在現場不斷向大家說明目前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、「動物保護法」及「漁業法」中對於放生 行為規範的可能依據。
法不及放生?
顏老師表示,目前「野保法」中規範的主要對象是一般野生動物,但放生活動中的許多動物是來自於養殖場的飼養動物,因此照理說,應該由「動保法」來處理這些因為商業放生而被圈養的動物在飼養、運送、放生過程中的動物福利問題較為適合。
可惜的是,目前國內對於動物福利的概念,大多只停留在寵物(狗、貓、兔子)的範圍內。魚蝦、螃蟹、蛇、龜、鳥等經常被用來放生的動物,其動物福利並未受到太多關注,因此,動保法即使有規範「運送動物應注意其食物、飲水、排泄、環境及安全,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、痛苦或傷害」,在放生過程中,卻未被實際的重視及精細執行。
放流魚由大卡車載運至會場後,以水桶分裝人力傳遞,最後直接倒入大海。養魚的人都知道新魚下水前要先經過試水溫、換水稀釋等過程讓魚適應環境,放生法會卻將原本半鹹水養殖的魚直接倒入大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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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> 放生,是原罪嗎?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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