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快樂呀!
好快又已經到了2013年.
雖說新的一年新的希望.
但今年, 「朋友狗狗」 仍帶著沉重的心情.
原因是去年很多的事情都未了...
為仍然在街上流浪被逐,
為 2012 年所未破解的虐待動物個案,
為香港最大的所謂 「動物福利機構」 SPCA 反對動物警察的建議,
為今日我想分享的這一個題目: 動物安樂死 (又稱人道毀滅)...
而祈求. 祈求蒼天憐憫可憐的小生命.
盡管牠們前世做了很錯很錯的事,
今生, 已經淪落在我們低賤的人類手上, 委實已經很可憐了,
不要再讓牠們受苦吧~ _/\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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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插圖: 朋友狗狗]
動物主人的最大惡夢,恐怕是動物離世。然而,這又幾乎是無可避免的。
住在人家的動物,不外乎是自然死亡(病、老),或因患上重病而被安樂死。在香港,人類安樂死還未合法,但獸醫卻可按情況,向主人建議把病重痛苦的動物安樂死。有時我不免會想:如果人類安樂死在倫理上是可爭議的,那為甚麼動物安樂死就是理所當然呢﹖
關於安樂死,多數討論都是圍繞著人類,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:自願的、非自願(患者已無法表達意願)和不自願(病人能表達意願,但卻未經其同意被安樂死)的。這幾種情況又可再分為積極的安樂死(即殺人或協助病人自殺)和消極的安樂死(即撒回一切醫療手段,讓病人自然死亡)。在上述各種安樂死方式中,不自願安樂死明顯是謀殺;而消極安樂死可以說較普遍為人接受。因此,剩下來最為人爭議的,就是自願的、積極的安樂死了。而這種安樂死,大多是為了結束病患的痛苦,讓病者有尊嚴地死去云云。
出生不久的Faith並不能正常走動 而只能躺在地上用兩爪推動身體 |
可是,當動物成為人類家庭成員時,往往便是由人類決定他們的死亡方式,包括上文所述的不自願、積極的安樂死。我聽過最令人心酸的個案,發生在我的好朋友的貓身上:貓貓患上口腔癌,無法進食,亦無法割除,只可施以安樂死。醫生施針時,貓仍在掙扎。我的朋友養貓多年,經驗豐富,過去亦曾有貓咪過身;然而那次的經歷讓她大受打擊。也有例子是狗兒重病,主人一家開過家庭會議會後,決定讓他安樂死;但事隔多年,每次提起,飼主仍追悔不已,擔心自己當年做錯決定。我不知道動物的安樂死是否真讓動物更安樂,但餘下的罪疚,足可讓主人痛苦一生。
Faith的第一個主人認為這隻不能走路的狗狗 絕不可能活下去,因此曾考慮要把牠道毀滅... |
而當動物被帶進人類社會時,他們也不得不被捲入這種醫療體系中。如果說,大部分先進地區均以西方醫學為醫療正統,病人選擇不多的話,那麼動物的世界幾乎可說是毫無選擇。在香港,設有中醫服務的獸醫診所可能不多過五間;絕大部分動物患病,主人只能帶他們往西醫診所求診,讓動物接受明知有局限的治療方式。到最後藥石無靈,動物並沒有悄悄地離去的機會,也不能死在熟悉的家裡,而是死在冰冷的診所中,死在醫生的針藥下。我並不是批評西醫都沒有愛心,而是西方醫學背後的理念就是「對抗性治療」,與另類療法(如中醫、自然療法等)的「與環境平衡,與疾病並存」的看法南轅北轍。事實上,兩者或許各有長短,但當人和動物都只有一個選擇時,生命也就談不上多少「自主」,到最後更可能走上「安樂死」一途——在來到這個終點之前,我們曾經遇到多少次彎位,卻始終沒有拐彎﹖
面對動物的離去(包括安樂死),有有心的社工,利用工餘時間成立團體,專門輔導因動物離世而哀傷不已的主人。這位社工曾寫過一篇文章,題目一言中的:「失去哀悼動物離世的自由」。是的,並非人人明白動物離世對人類帶來的痛苦;傷心人所面對的,往往不是安慰,而是嘲弄與冷漠。而我更要指出的是「失去談論動物的自由」: 動物安樂死、動物被虐、動物被販賣、動物測試……這些議題無一不在挑戰我們對生命的觀點,卻在我城中永遠是次等話題。
人類操控生死的慾望是那麼強烈,以致我們忘記一個重要的事實:如果他者的生命真由我們控制,那麼,我們還會「愛」嗎﹖愛難道不是因生命無常而生珍惜之情嗎﹖我想起添布頓的近作《怪誕復活狗》:好心腸的大導替電影帶來完美結局,但小狗之可貴,不正由於他總有一日會離主人而去嗎﹖愛他,也許不是讓他無限復活,而是讓他好好地生,好好地死。
(原刊明報‧世紀,2112年11月21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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