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狗狗

朋友狗狗是一名領養者。從2005前收養 「聰聰」 開始,朋友狗狗開始認識和尊重生命。多年來,從 「聰聰」 身上,2011年在繁殖場被拯救的 「思思」 身上,2014 年也是在繁殖場被拯救的「桃桃」 身上,朋友狗狗不僅學懂了生命的意義,人生的哲學,和待人處事的態度。他們,對於朋友狗狗來說,就是有著很厚深感情,曾經共患難,共生死的良師益友。

朋友狗狗支持領養,更支持寵愛一生。反對繁殖,反對購買,及一切以生命作為買賣的行為。 請以認養代替購買~

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

動物哭訴大會

相信我再看多一千次一萬次這個短片, 我都會這麼心痛.

那一個晚上, 來到集會的只有我們四百多五百人. 是, 就是我們這群少數的人, 默默地為牠們爭取, 爭取牠們應有的尊嚴.

你們看了, 仍然沒有動容嗎?

仍然覺得繁殖業沒有問題嗎?



[轉載自獨立媒體]

動物哭訴大會 要求取締私人繁殖動物再銷售
週日, 2012-11-25 17:04 — 麥馬高

(獨媒特約報導)動物地球、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和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務協會等個多個關注動物權益團體昨日(24/11)於政府總部外集會,名為動物哭訴大會。他們要求政府當局全面取締私人繁殖再銷售,矛頭直指漁農自然護理署在公眾諮詢中,構思向私人寵物繁殖者發牌,擔心買賣動物會「千秋萬世」。集會近二百多人出席,當中多人攜同寵物參與示威。

防止非法寵物繁殖合法化 避免港成寵物繁殖城

動物地球的代表 David 是集會的召集人,他表示社會上不少人士反對將非法寵物繁殖合法化,因為當中牽及商業利益,所以漁護署以規管的名義是變相包庇了這些唯利是圖的人,以寵物買賣的交易剝削了寵物的自由。

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務協會主席麥志豪先生在集會中解釋有關的條例,亦即《公眾衞生(動物及禽鳥)(動物售賣商)規例》(第139B章)的問題。他指出,在香港從事寵物買賣必須持有牌照,而持有這個俗稱「大牌」的持有者多年來只有二至五個。但私人繁殖者,簡稱嗜好繁殖者,鑑於這個「大牌」難以申請,需要經多個政府部門批核才發出,遂轉為走「法律隙」,聲稱這些寵物是其私人飼養,屬於私人財產,可以自行轉養。

麥志豪支持當局所提出的,撤銷私人飼養動物並自行繁殖作銷售的豁免權。但他認為政府的諮詢文件中含有多項魔鬼細節,特別是政府將設三類牌照,第一類的A牌是假設擁有四隻母狗或以下的飼養者申請,B牌則是假設擁有五隻母狗或以上的飼養者申請,C牌則是假設有一隻不想再飼養的母狗而想賣出去的話,亦可作申請,亦即單一出售許可證。麥志豪要求政府當局對香港的動物政策要有長遠願景,終結寵物買賣,將私人繁殖列為不合法行為。

當局宜檢討制度才發牌

DSC07622
當中演藝界人士亦有出席集會,歌手文恩澄分享其現時飼養的狗隻的過去,因為牠在繁殖場時只被當作生育工具,因為過往沒有正常的生活,在被領養後顯得膽小和容易受驚。她認為繁殖場只是從商業的角度出發,嚴重忽略動物的生活權利。

而藝人袁文傑和陳彥行亦分別上台發言,其中陳彥行表示她曾經在內地工作時,在公路上遇上載著流浪貓和白兔的車時,不忍動物淪為食材,遂主動向對方提出收購。她更呼籲人們不應參與寵物的買賣,假若要飼養寵物的話也必須從領養的途徑。

爭設動物警察

集會上亦有討論到動物警察的問題,香港社會上早有聲音要求設立動物警察,而且目前世界各地均設有動物警察,如台灣新北市的動物保護警官、荷蘭的Animal Cops和美國洛杉磯巿動物警察便是表表者。加上近日接連發生多宗虐殺貓隻的個案,令社會更關注情況。但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早前指出,每個分區警署均有較熟悉動物案件的警員,所以無需成獨立部門。

立法會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的部份成員亦有參與集會,其中黃碧雲認為政府當局向業界傾斜,沒有充分保護寵物的權益。她亦同意香港需設立動物警察,才能有效的保障動物的安全和自由。

委員會另一成員陳志全(慢必)表示是次諮詢中所規管的只包括狗隻,並不包括貓類。他認為當局應該在諮詢期間,同時對貓隻作出登記,以確保日後的進度。他亦重伸,絕對支持全面取締家居私人繁殖。

大會在集會尾聲時再次呼籲群眾寫信回應漁護署的諮詢文件,令私人繁殖能以刑事入罪,也令動物變成商品之餘,更避免令香港成為寵物繁殖城。

DSC07604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